5部门联合发文:医生开诊所再次大放开,9月底备案就能开诊所

2019-05-22


01


5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意见》指出:2019—2020年,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个城市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工作,根据试点经验完善诊所建设与管理政策,并在全国推广。


2019年9月底前,各试点城市要启动试点工作。并鼓励非试点省份和非试点城市开展诊所改革与发展试点工作。


许多网友表示,的确是个人性化的政策,很期待,早该这样了。


也有许多人表示,上面政策好,但下面落实难啊。而且固有体制的改变很难一蹴而就,需要经历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下面我们来看看《意见》相关内容。


(1)诊所施行备案制管理
《意见》指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诊所不作限制。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举办诊所的,报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化、集团化诊所由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备案,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由所在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备案。”


2017年12月1日,《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要求对中医诊所施行备案管理,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且备案申请人只需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在相关机构执业满3年)或者《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即可。


同时为配合诊所备案制的顺利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12月4日还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设立两类中医诊所的条件。其中备案制下的中医诊所必须百分之百提供中医药服务,其他不符合的仍然施行审批制。


政策放开催化了大批诊所的涌现。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随着备案制的实施,中医类诊所数量激增。2012年中医类诊所数量仅34707家。2017年末,全国中医类诊所47214家,比上一年增加3886家。


业内表示,中医备案制的实行,将有效解决调研中呼声最大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基层医疗人才匮乏的燃眉之急。中医人终于能“穿自己的鞋,走自己的路”。


如今,不只是中医诊所,其他专科诊所也能够实施备案制,将给予更多人有利的机会。毕竟诊所才最适合我国国情,这样更多有志之士将以诊所的模式给老百姓注入一股强劲的健康守护力。


如中国医生集团联盟首任主席张强曾所说,在国际上,诊所是最常见最直接的最能把控的医疗单元。如果国家把诊所放开,由于投入相对小,产权归自己,医生本身就会具有市场意识,最符合医生行医的本性。


相信未来几年内,各地方的卫生政策都会相继跟上,医生开诊所的政策藩篱正在被逐渐拆除。


(2)鼓励医师举办诊所
《意见》指出:“鼓励在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


早在2015年初,国办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其中就明确提出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时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社会办医,简化个体行医准入审批程序,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


而在具体实践层面上,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删除了原《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在职医务人员一边上班一边“开诊所”终于有了政策保障。


相关人士曾预计:虽然国家目前只放开了牙医、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但很快将放开所有临床科室的在职医生开办诊所,不久的将来,大街小巷将不止有牙医诊所和中医诊所,而是遍布皮肤科、眼科、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心脏外科、心脏内科、呼吸科、疼痛科、消化科......举凡一切专科医生,只要愿意,都可能会拥有自己的诊所。


如今,允许医生开诊所上升到国家层面,医生诊所创业热情将进一步高涨。业内表示:允许医生开诊所是医疗改革中的巨大进步改革能够解决多点执业所面临的瓶颈中的一个,将使人才流动起来,推进分级诊疗,推动商业保险,甚至形成一个医疗健康产业,带动大量的就业,带动相关法律和业态。


除了以上,《意见》中有关诊所发展的规定还有以下内容:

◆ 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印发《诊所基本标准》。

◆ 对申请备案的诊所进行审核,从重点审核设备设施等硬件调整为注重对医师资质和能力的审核,在诊所(不含中医诊所)执业的医师要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 鼓励不同专科医师成立适宜规模的合伙制医生集团,举办专科医师联合诊所。

◆ 根据诊所意愿,将其纳入医联体建设,在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 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诊所纳入可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机构范围,通过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进一步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 促进诊所全职医师职业发展。全职在诊所执业的医师申报高级职称时,可以实行单独分组,定向评审,外语成绩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等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诊所提供医疗服务的价格实行自主定价。对主动执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符合条件的诊所,支持按照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可按规定支付。

◆ 诊所要建立信息系统记录诊疗信息,并将诊疗信息上传至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依托信息监管平台,实现实时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鼓励试点城市创新思路,将诊所开办状况作为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立联合惩戒长效机制,探索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



02


近年来,国家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频出,为诊所的发展提供了政策红利。并且,随着消费的升级,居民也提高了对口腔、中医、妇幼等领域的水平要求,这也使得诊所领域的中高端服务需求日渐攀升。


《意见》政策解读中介绍,目前,全国共有登记在册并实际运行的诊所近22万家,平均每省拥有诊所超过7000个。诊所平均执业人数为2.6人,其中,医师平均为1.4人,护士平均为1.2人。内科、口腔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骨科、妇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业务占诊所业务的比例超过90%。


但诊所发展仍面临着人力资源紧张、医疗服务能力不高、行业监管存在困难等主要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诊所健康发展。这也是该《意见》出台的重要原因。


不过,针对以上政策,虽然有诸多利好,但许多人仍不可避免产生担忧。政策放开、诊所数量的增加,无疑会加剧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何况人才匮乏,数量的增多,“人才割据”更加严重,势必影响医疗质量。


但正如相关人士所说,市场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放开准入门槛,虽然会对现有诊所造成一定的冲击,但将使“良币驱逐劣币”,总体来说对患者是有益的。


毕竟无论何时何时,无论中医西医,真正能治好病的医生都是缺之又缺。老百姓找的永远都是有真正医术,治好病的人。


一位诊所老板也曾说,不论在哪个时间空间开诊所,一样都有竞争力,也有不为人知的难处,特别现在是医改深入时期。这时就看你的竞争潜力是否强大,别人能否比得过,你行你就是赢家。我相信诊所有竞争才会有发展,才能迈向发达。


不管怎么说,政策利好,逐步放开,不可逆转,诊所开办迎来了最好时机,但也迎来了更大的挑战。随着备案制的实施,准入条件的简化,激烈的竞争将倒逼诊所人更好经营自己,“患者会用脚说话”,这世界不是强者生存,而是适者生存。

版权声明:文章源于医馆视界,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我们旨在更好分享,如有载不当,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课程咨询

X
X

识别二维码获取免费试听